井松智能: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

时间:2022-12-21 18:12:50来源 :

      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

  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


(相关资料图)

  根据《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》和《独立董事任职和议事制度》

等有关规定,作为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的独立

董事,我们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《关于公司 2023 年度向金

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应担保事项的议案》进行了认真审阅,并经讨论后

发表如下意见:

  为满足公司的发展,确保公司经营的资金需求,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合计

不超过人民币 10 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(该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,具

体以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),在上述额度内,由公司根据经营过程中

资金实际收支情况及经营需要进行融资,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、银行承兑

汇票、商业承兑汇票、银行保函、融资租赁等业务,融资总额度可循环使用。为

提高工作效率,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在上

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,并签署融资协议及相关文件,授权期限为 2023

年度。该事项从公司发展角度出发,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

情形。

  因此,我们一致同意《关于公司 2023 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

相应担保事项的议案》。

  (以下无正文)

(本页无正文,为《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

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》之签署页)

蒋本跃(签字):

程晓章(签字):

吴焱明(签字):

凌旭峰(签字)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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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键词: 独立董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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